在肯德基打工的干國輝在和同事爭執(zhí)時,由于使用了“暴力”而被公司解雇。2月21日,他同前老板肯德基在法庭上“兵戎相見”,最后他拿到了3000元賠償金。
2004年9月17日晚11點多,離下班還不到一個小時,干國輝與同事陳冬亮(化名)因為工作上的事發(fā)生爭執(zhí)。1.65米高的他不自覺地推了一下1.80米高的陳冬亮,“我沒有采取暴力行為,只是他比較高,我的手抬得也高,看上去像掐了他的脖子!
4天后,干國輝上班時,突然被分店經理告知暫時回家休息。一個月后,他收到了肯德基解除勞動合同的文書,這離他合同期滿還有6個多月,卻沒有一分賠償。
他立即向浙江慈溪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,但仲裁結果令他失望,于是他又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,要求肯德基賠償11萬元,并補交他在肯德基工作期間的大病統(tǒng)籌及醫(yī)療保險金。
而肯德基方面稱,當晚爭吵時,干國輝掐了陳冬亮的脖子,并出示了當時惟一在場的員工岑勇(化名)的證詞。根據肯德基的員工守則,員工若在店內對同事或顧客以暴力或言語相威脅的話,屬嚴重違紀,應予解除勞動合同。勞動仲裁庭也支持了肯德基公司的說法。
慈溪市人民法院對雙方提供的事實、證據進行了認定,由于干國輝提出的醫(yī)療費和人身損害賠償金的訴訟未經勞動仲裁,因此法院不予審理。在法院的調解下,肯德基與干國輝達成協(xié)議:雙方解除合同,賠償干國輝3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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